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高校招生 > 文章正文
 
武汉理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武汉理工大学 2007-12-6 10:21:02
 为选拔具有突出特长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创新型人才,200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计划招收保送生人数40人左右(含外语类专业保送生)。
      二、 招收条件:
      (一)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第三条第七款的退役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五)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公示名单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送录取政策。
     (六)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送录取政策。
      三、招生程序:
      1、符合我校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可登陆武汉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进入www.whut.edu.cn点击“招生信息”),下载《武汉理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填写报名信息,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然后将报名表原件、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报名截至时间:2008年1月8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公示名单和学校要求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8年1月1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于1月20日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
      3、保送生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分为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学业水平测试包括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每科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50分;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分值,将作为考生能否入围的重要参考。其中,外语类保送生参加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每项各100分,省级优秀学生、竞赛类保送生参加面试。学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和有关中学进行公示。
      四、录取
      1、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办。
      2、以省级优秀学生、竞赛成绩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可依据考生特长选择相关专业。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可就读我校英语、法语和日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
      3、我校收到各省(市、区)招办寄发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说明
      1、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不退还。
      2、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3、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0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法:
      电   话:   027-87859017
      传   真:   027-87858399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
      邮政编码:  430070
      网    址:  pulic.whut.edu.cn/zhaosheng
      七、本办法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07年12月
 
附件: 武汉理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doc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